PAWN BUSIN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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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操作基本流程:
(一)典當范圍
1、不動產產權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;
2、不動產產權清晰,土地性質為國有,包括但不限于住宅(含別墅)、寫字樓、商鋪、大中型商業用房、工業用房等;
3.具有當地不動產管理部門頒發的《不動產權證》;不動產所有權人一般必須與借款人同一人(法人或自然人),不動產所有權人如為第三人,應由第三人為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,并指明為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;如為多人共有財產,有關抵押合同文件應由所有共有人當面簽字認可。
(二)所需證件
1.自然人
不動產產權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,所需證件包括并不限于: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婚姻狀況證明、不動產權證。
2.法人單位
營業執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、全體股東或董事同意抵押的決議、不動產權證。
(三)操作流程
1.典當申請;
2.受理典當。審查當戶相關證件、證明,審查當物權屬情況,是否合法合規;
3.實地調查。了解當戶工作、生產、經營情況及所提供當物現狀;
4.撰寫盡職調查報告,初步確定當金、綜合費率等;
5.風險審核;
6.項目評審;
7.簽訂相關合同,確定當期、當金等;
8.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;
9.公證、保函、保險(如需要);
10.開具當票、支付當金;
11.當物移交保管(不動產權證、他項權證等)
12.典當期滿
A 續當
B 贖當一一還款結算
C 絕當一一3萬元以上按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處置,3萬元以下自行變賣
(一)典當范圍
動產典當業務內容:機器設備、庫存物資等。
(二)所需證件
1.自然人
身份證、戶口簿、購貨合同、發票、銀行付款憑證、入庫單復印件(核對原件)。
2.法人單位
營業執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、經辦人身份證件、購貨合同、發票、銀行付款憑證、入庫單復印件(核對原件)。
(三)操作流程
1.客戶咨詢、典當申請(同意/不同意貸款);
2.受理典當、權屬確認;
3.質押比例確定;
4.雙方確定當期、當金、利息、綜合費用等;
5.簽約;
6.公證(如需要);
7.開具當票、支付當金;
8.典當期滿
A 續當
B 贖當一一還款結算
C 絕當一一3萬元以上按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處置,3萬元以下自行變賣
(一)典當范圍
機動車典當業務內容:本市非國有中小企業及個人自有的,未抵押給其他單位、個人的汽車、摩托車等。
(二)所需證件
1.自然人
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婚姻狀況證明、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車輛合格證、行駛證、道路運輸證、車輛購置稅證、進口車海關進口證件、附加稅證、保險單;商品車還需提供原始發票(三聯)、服務卡(出租車)、道路營運證(出租車)、合格證、環保檢驗合格標志。
2.法人單位
營業執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、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、決策權利機構同意質押的決議、經辦人身份證件、機動車登記證書、車輛合格證、行駛證、車輛購置稅證、進口車海關進口證件、附加稅證、保險單;商品車還需提供原始發票(三聯)、服務卡(出租車)、道路營運證(出租車)、環保檢驗合格標志。
(三)操作流程
1.客戶咨詢、典當申請(同意/不同意貸款);
2.受理典當、權屬確認、查驗證照、查詢有無違章記錄等情況、試車、估價;
3.雙方確定當期、當金、利息、綜合費用等;
4、車輛管理所辦理車輛質押登記手續;
5.開具當票、支付當金;
6.質押證件:車輛、車輛鑰匙、車輛行駛證及有關證件;
7.典當期滿
A 續當
B 贖當一一還款結算
C 絕當一一3萬元以上按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處置,3萬元以下自行變賣
(一)典當范圍
民品典當業務內容:黃金、珠寶、名表、字畫、古董、瓷器、電腦、手機、電器、照相機、打火機等。
(二)所需證件
1.自然人:本人居民身份證、戶口薄、婚姻證明、原始發票。
2.法人單位:營業執照副本、組織機構代碼證、法定代表人授權書、決策權利機構同意質押的決議、經辦人居民身份證。電器類物品還需:發票、保修卡、物品附件、包裝盒等。
(三)操作流程
1.客戶咨詢、典當申請(同意/不同意貸款);
2.價值評估;
3.查驗證照、受理典當;
4.開具當票、支付當金;
5.典當期滿
A 續當
B 贖當一一還款結算
C 絕當一一3萬元以上按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處置,3萬元以下自行變賣
(一)典當范圍
股權質押典當業務內容:有限責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或自然人股東所持有的股權或股份。
(二)所需證件
自然人股東:自然股東身份證件、當戶提供的營業執照、章程、法定代表人婚姻證明及身份證件、自然人股東婚姻證明。
法人股東:當戶營業執照、章程、法定代表人和法人股東的營業執照及章程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及婚姻證明、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。
(三)操作流程
1.典當申請;
2.受理典當。審查當戶相關證件、證明,審查當物權屬情況,是否合法合規;
3.實地調查。了解當戶工作、生產、經營情況及所提供當物現狀;
4.撰寫盡職調查報告,初步確定當金、綜合費率等;
5.風險審核;
6.項目評審;
7.簽訂相關合同,確定當期、當金等;
8.辦理股權或股份質押手續;
9.開具當票、支付當金;
10.當物移交保管(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);
11.典當期滿
A 續當
B 贖當一一還款結算
C 絕當一一3萬元以上按《典當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處置,3萬元以下自行變賣